问:清新区新引进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及技师以上技能人才租房补助的申报条件、补助标准、提交资料和申报程序是什么?
答:申报条件:1.在2023年1月30日后进入清新区(不含中央、省驻清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未享受过市一次性租房补助;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是完成国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阶段学习,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且须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证;所获副高以上职称需具有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非人社部门核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须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报市人社部门认定或市人社部门文件证明同等认定;技师以上技能证书须具有人社部门核发的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核发的技师(二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3.从入职起算,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录用证明且在清新区缴纳连续1年以上社保记录;4.申报人及配偶名下没有位于清新区、清城区的住房或购房记录,且在清新辖区内租房。
补助标准:个人和配偶在清远市中心城区均没有购买住房且急需解决住房的新引进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和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可享受每月500元租房补助,一年发放1次,补助期限2年。
提交资料:1.《清新区新引进全日制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及技师以上技能人才租房补助申报表》、《清新区新引进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及技师以上技能人才租房补助申报汇总表》;2.身份证复印件,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副高以上职称复印件或技师以上技能证书复印件;3.申报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录用证明,在清新区缴交连续1年以上社保凭证原件;4.租房合同复印件;5.本人及配偶的“清远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6.个人书面承诺书。以上材料编辑成册提交一份电子版两份纸质版,均需附原件核查。
申报程序: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具体时间以文件通知为准。各单位收集汇总申报材料,于截止期限前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04室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申报,联系电话:0763-5833506。